Document
拖动滑块完成拼图
个人中心

预订订单
服务订单
发布专利 发布成果 人才入驻 发布商标 发布需求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龙图腾公众号
首页 专利交易 IP管家助手 科技果 科技人才 科技服务 国际服务 商标交易 会员权益 需求市场 关于龙图腾
 /  免费注册
到顶部 到底部
清空 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利喜报 >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辛光治获国家专利权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辛光治获国家专利权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龙图腾网获悉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一种多钢种之间混浇和划坯的工艺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权,本发明授权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115815554B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5-06-24发布的发明授权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发明授权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211706924.4,技术领域涉及:B22D11/18;该发明授权一种多钢种之间混浇和划坯的工艺是由辛光治;张立军;孟令杰;娄玉正;赵恒;苏庆林;王冰;阮凤刚;张栋栋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2-12-29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一种多钢种之间混浇和划坯的工艺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多钢种之间混浇和划坯的工艺,所述工艺具体为:首先,钢种之间成分相近进行混浇,且轧制工艺差别不大,不用降低中间包控制液面,不划混浇坯,直接分炉划坯,按成分较低钢种送轧;其次,钢种之间成分相近进行混浇,轧制工艺差别大时,不用降低中间包控制液面,单独划分混浇坯,新建炉号,按成分较低钢种判定送轧;再次,钢种之间成分差异较大进行混浇,按降低中间包控制液面方式组织混浇,并结合铸坯过火切机后行走位置,进行单独划分混浇坯;本发明的多钢种之间混浇和划坯的工艺,既实现划混浇成分的准确性,保证混浇炉次的成分的稳定性,又能减少换中间包的次数,来降低中间包的使用数量。

本发明授权一种多钢种之间混浇和划坯的工艺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一种多钢种之间混浇和划坯的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艺为根据钢种成分,制定不同钢种之间进行混浇和划坯流程,完成不同钢种连续浇铸,该工艺具体为: 首先,钢种之间成分相近进行混浇,且轧制工艺差别不大,不用降低中间包控制液面,不划混浇坯,直接分炉划坯,按成分较低钢种送轧; 其次,钢种之间成分相近进行混浇,轧制工艺差别大时,不用降低中间包控制液面,单独划分混浇坯,新建炉号,按成分较低钢种判定送轧; 再次,钢种之间成分差异较大进行混浇,按降低中间包控制液面方式组织混浇,并结合铸坯过火切机后行走位置,进行单独划分混浇坯,混浇坯第一支头部和最后一支尾部取成分样,新建炉号,根据成分结果判定送轧; 最后,钢种之间成分差异大,不进行混浇,或按打接头二次开浇方式进行混浇,接头后第一支坯头和尾部验证成分,根据成分结果判定送轧; 所述钢种之间成分相近,且轧制工艺差别不大进行混浇具体为:HRB400E-2G、HRB400E-3、HRB400E-5、HRB400E-6和HRB400E-7钢坯混浇,混浇坯不再单独划分,直接分炉,按成分就低原则送轧; 所述钢种之间成分相近进行混浇,轧制工艺差别大时,进行混浇具体为: HRB400E-1与HRB400E-2G或HRB400E-2混浇,连铸机按照以下流程组织钢坯混浇:混浇两炉次精炼出站温度较正常炉次提高3~5℃,混浇前将中包钢水液面控制在480~530mm,混浇炉次大包开浇,待混浇炉次开浇后,主控工记录钢坯运行位置,通知出坯工进行划坯,出坯工根据主控工提供的钢坯运行位置开始划坯;混浇坯单独划坯,按成分就低原则判定; 所述钢种之间成分差异较大进行混浇,按降液面混浇方式组织,具体为:HRB400E系列钢种与HRB500E系列钢种混浇,连铸机按照以下流程组织钢坯混浇: a、混浇操作要求:混浇两炉次精炼出站温度较正常炉次提高3~5℃,混浇前将中包钢水液面控制在380~430mm,混浇炉次大包开浇,待混浇炉次开浇后,主控工记录钢坯运行位置,通知出坯工进行划坯,出坯工根据主控工提供的钢坯运行位置开始划坯; b、混浇坯取样要求:混浇部分每流第一支钢坯头部、混浇最后一支钢坯尾部取样,分析化学成分;取样钢坯和所取的钢坯样标识要求:流号-第几支坯-头尾,头部用1表示,尾部用2表示; c、混浇坯判定:混浇坯成分检验完成后,判定送轧。

如需购买、转让、实施、许可或投资类似专利技术,可联系本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其通讯地址为:251100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经济开发区;或者联系龙图腾网官方客服,联系龙图腾网可拨打电话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龙图腾网”。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