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拖动滑块完成拼图
个人中心

预订订单
商城订单
发布专利 发布成果 人才入驻 发布商标 发布需求

请提出您的宝贵建议,有机会获取IP积分或其他奖励

投诉建议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龙图腾公众号
首页 专利交易 IP管家助手 科技果 科技人才 积分商城 国际服务 商标交易 会员权益 需求市场 关于龙图腾
 /  免费注册
到顶部 到底部
清空 搜索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利喜报 > 深圳市世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李栩锋获国家专利权

深圳市世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李栩锋获国家专利权

买专利卖专利找龙图腾,真高效! 查专利查商标用IPTOP,全免费!专利年费监控用IP管家,真方便!

龙图腾网获悉深圳市世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加热保压反顶治具获国家发明授权专利权,本发明授权专利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授权公告号为:CN115946360B

龙图腾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在2026-01-30发布的发明授权授权公告中获悉:该发明授权的专利申请号/专利号为:202211568357.0,技术领域涉及:B29C65/54;该发明授权加热保压反顶治具是由李栩锋设计研发完成,并于2022-12-08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

加热保压反顶治具在说明书摘要公布了:本发明公开加热保压反顶治具,适于载放手机背板,手机背板具有向下凸出的摄像头模组,本发明包括治具座、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及升降构件A;治具座包括可加热工件承载板,可加热工件承载板上端面向下开有正对摄像头模组的升降口;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设在升降口内,并固设在升降构件A上部,以通过升降构件A驱使其上下浮动;效果:本申请设有升降构件A驱动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升降,相较于传统仅使用弹簧件,本申请不存在弹力慢慢变小导致浮动行程变小的问题,也就是说,本申请对于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的升降位置会把控的更加精准,能基本较好的托起支撑摄像头模组在预设位置,以使其最终与智能手机背板彼此之间热压固定效果好。

本发明授权加热保压反顶治具在权利要求书中公布了:1.一种加热保压反顶治具,适于载放手机背板,手机背板具有向下凸出的摄像头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治具座、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及升降构件A; 治具座包括有适于固定手机背板的可加热工件承载板,可加热工件承载板上端面向下开有正对摄像头模组的升降口; 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嵌设在升降口内,并固设在升降构件A上部,以通过升降构件A驱使其在上下方向浮动;当手机背板被施压贴合在工件承载板上端面时,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可上升至与摄像头模组弹性相抵; 可加热工件承载板包括从上至下依次相层叠固设的加热板、隔热板及底托板; 加热板侧壁均匀开有多个延伸至其内部的加热通道A,每个加热通道A内分别固设有一伸出至其外的加热棒A,且加热板侧壁还至少向外连接有一温度检测线A; 相层叠固设的加热板、隔热板及底托板上开有贯穿其上下端面的所述升降口; 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包括加热块、隔热块及升降块; 加热块、隔热块及升降块从上至下依次相固定为一体;升降块底部与升降构件A顶部相连; 加热块侧壁开有延伸至其内部的加热通道B,加热通道A内固设有一伸出至其外的加热棒B,且加热块侧壁还向外连接有一温度检测线B; 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还包括U型座、固定环及浮动限位插销; U型座固设在所述底托板下底面,并正对升降口,且U型座内底面左右两侧分别开有一贯穿至其下底面的导向孔;升降块底部两侧向下延伸设有对应自上而下穿过两导向孔的两导向柱; 固定环固设在升降构件A顶部;浮动限位插销穿过固定环,其左右两端对应固设在两导向柱下端之间;固定环上下方向内径大于浮动限位插销上下方向外径; 初始时,浮动限位插销下底面与固定环内下壁相贴合,固定环内顶壁与浮动限位插销上顶面之间形成为升降间隙; 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还包括反顶弹簧、连接块及压力传感器; 升降块底中部向上开设有一上卡槽;U型座内底面中部向下开设有一下卡槽;反顶弹簧上端卡固至上卡槽,下端与连接块上端面相连;连接块下底面与压力传感器上部相固定,压力传感器下部卡设固定在下卡槽内; 不使用时,所述升降构件A驱动所述摄像头模组浮动加热托台上升至最高位置,以使不给于所述反顶弹簧向下的下压力,使所述反顶弹簧处于自然状态。

如需购买、转让、实施、许可或投资类似专利技术,可联系本专利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深圳市世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其通讯地址为: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和社区观澜大道116号楼房一101-301;或者联系龙图腾网官方客服,联系龙图腾网可拨打电话0551-65771310或微信搜索“龙图腾网”。

以上内容由龙图腾AI智能生成。

免责声明
1、本报告根据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力求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数据的最终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告中的分析和结论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职业理解,仅供参考使用,不能作为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依据或者凭证。